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教育政策>>北京市财政局:取消普通高中学生借读费
北京市财政局:取消普通高中学生借读费
来源:广通印刷网
发布时间:2009-10-24 9:09:00   浏览次数:292

【印刷网专稿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】

  北京市财政局10月23日发布“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”。明年,本市将取消普通高中借读费、小学课后管理班收费等收费项目,职称证书等收费也将随之取消。
  自2010年1月1日起取消收费: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;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;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(中级);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(初级);北京市技术工人职称证书;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工本费;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费;职称证书;高级职称证书;副高级职称证书;中级职称证书;初级职称证书;自行车号牌费;自行车行驶证费;自行车变更过户转出注销手续费。
  2010年春季取消收费:小学课后管理班收费。
  2009年秋季取消收费:普通高中借读费。
相关文章
本类热点文章
本周热点文章
编辑推荐